• 资讯
    • 资讯
    • 业务
    • 团购
    • 促销
    • 视频
    • 图库
    • 专题
    • 展会
    • 问答
    • 经销商
    • 产品

关于开展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3-04 19:33:00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我要评论:0 点击量:1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工作安排,根据《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D-YPDL2024-1)申报资格要求,现开展企业及产品申报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5日- 3月11日

二、申报说明

1.请详细阅读《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药品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D-YPDL2024-1)及相关附件。

2.属采购品种目录范围(采购文件附件2、附件3),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获得并提交国内有效注册批件(包括尚未获得医保编码)的上市药品,允许申报。

3.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内代理人,均可参加申报。

4.申报企业需在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注册(https://ypjc.ybj.shandong.gov.cn/login)。尚未进行注册的,可登录网址进行“快速申请”。

5.申报企业需办理医保CA证书,尚未办理子系统CA证书的企业,请登录证书在线服务平台(http://120.223.240.14:8083/#/login)网上申请办理(详见本通知附件2申请操作手册)。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31-86969985,17723010649,微信号:zhaocaixitong。

注意:企业申报环节使用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登录即可,无需使用CA证书;企业报价、报价解密及专家谈判确认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操作或电子签章。

三、业务咨询电话

0531-51778918(工作日)

0531-51778919(工作日)

附件:

1.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招采管理子系统药品接续采购申报环节操作说明:预览下载

2.CA证书申请操作手册:预览下载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3月4日

用户最新评论

已经有0评论,点击查看全部评论

我来说两句

我的态度:
点击图片换一个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