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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利好 | 青岛市职工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再升级

2024-02-02 08:50:48 山东卫生新闻网 我要评论:0 点击量:1

八重利好 | 青岛市职工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再升级

2024-02-02 08:50

来源: 山东卫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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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青岛市调整职工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待遇,切实降低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再提高

在职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在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70%、60%,比2023年度分别提高5、10、10个百分点。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再增加5个百分点,基层(含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提高到85%、75%、65%。

二、普通门诊报销限额再增加

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从2023年度的1700元提高至6000元。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再增加1000元,达到7000元。

三、基层就医报销“零门槛”

参保职工在基层(含一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报销门槛),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直接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报销门槛)分别为500元、800元,一个年度内起付线累计计算。

四、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再扩大

普通门诊报销全面实行与住院同步的医保“三个目录”。其中,今年起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再扩大,新增126种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符合规定的检查检验项目、诊疗服务项目均可按规定纳入门诊报销。

五、乙类药品个人负担再降低

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需要个人先按比例负担一部分,剩余费用再按照规定纳入医保统筹报销。今年起对2169种医保目录内的乙类药品的个人先行负担比例进行下调,纳入医保报销的费用更多,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更少,全年预计能为参保职工减少负担2.5亿元以上。

六、普通门诊就医报销更便捷

2024年2月1日起,全面取消职工普通门诊定点签约的规定,参保职工在所有开展普通门诊统筹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均可按规定报销,参保人就医更便捷。对于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职工,可享受与本地同样的普通门诊报销待遇。

七、个账使用范围更广泛

医保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并可通过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实现扫码支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还可以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以及参加青岛市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琴岛e保”的个人缴费。

八、线上购药更方便

线上购药支持使用个人账户,参保职工可使用个人账户在便捷青岛APP、美团APP、美团微信小程序线上购药,根据药品配备、价格高低、距离远近等自主选择购药,配送到家。今后,个人账户线上购药的渠道将根据情况适时增加。

(责任编辑: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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