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D-YPDL2023-1)要求,现对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录“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通过“分类采购”项下的“药品采购”-“公示信息管理”-“公示信息查看”-“查看公示列表”中找到相应产品,点击“办理”功能,提交质疑,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
附件:省际联盟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表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