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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2023-03-20 16:26:00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我要评论:0 点击量:2

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药品信息进行变更,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3月21日至23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http://117.73.254.238:9000/sso/login.html)-“药品基础库”-“业务申请”提交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标题请标注“带量采购”字样,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附件:部分变更药品信息明细表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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