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第一批新冠病毒诊疗药品、医用耗材挂网结果的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阳光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医保规〔2021〕3号)和《关于开展自治区、兵团阳光挂网和新冠病毒诊疗药耗紧急挂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2023年第一批新冠病毒诊疗药品、医用耗材已完成公示工作。现将符合挂网要求的117个产品信息予以公告(见附件),此次挂网产品于2023年1月28日起执行,请挂网企业做好配送关系建立工作,及时响应医药机构议价,议价结果不对外公开。
附件:自治区2023年第一批新冠疫情防控诊疗救治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产品目录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月20日